在上海的分公司注销材料及费用
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那么也就是说先有母公司才有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都必须与总公司相符。也就是说分公司除了负责人与母公司不同意外,其他都必须与母公司完全相同。
注销材料主要是: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出具的撤销决定,说明撤销分公司的理由;
(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6)分公司盖章。
(七)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