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限合伙公司如何注销呢?
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一样,都是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合伙人直接缴纳,这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综合税率40%)。根据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将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率降至20%。
合伙企业注销手续: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理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成员名单的备案通知书
6,在外省市设立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当地工商局开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