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渠道转化从现有资源开始
很多的加盟连锁企业在从事加盟连锁模式之前,有的是电商公司,有的是生产型公司、有的是微商型公司、有的是家族型产业、有的是批发商等。无论你之前是哪种类型的企业转型做的加盟连锁,都不要丢下之前积累下的招商渠道。 以在京东开店的电商公司为例,他可以通过一个促销的政策,将每一个在电商平台之中购买产品的客户,都添加成为企业微信号(所属权股企业的个人微信号)之中,然后通过朋友圈去影响出自己的潜在加盟商。 以微商企业为例。每一个从事微商模式经营的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大大小小的代理商,这些代理商有的具备一定的投资能力,有的投资能力有限,一般情况下,这些代理商的投资能力都属于偏低型。因此,微商企业在进行加盟项目设计时就需要结合自己的渠道人员的投资能力情况,有针对性的设计出项目投资额度,然后将自己的微商代理商转化成自己的加盟商。有投资能力的可以成为多店加盟商、区域加盟商,投资能力小的可以成为单店加盟商,投资能力在小的可以给他们设计一套众筹的模式,让多个小投资能力的代理商共同开店。
如何解决特许加盟中双方利益冲突
特许人往往要求高加盟费和高特许使用费,以弥补其事前的高关系专用性投资和降低其事后的高关系专用性投资的风险,但这些无疑会增大受许人的经营风险,降低其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的激励。显然,不对称信息和资产专用性是造成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合约不完全的两个重要的交易费用相关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特许人和受许人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而有意选择不完全合约。其理由有:当特许人或受许人不能在法律上约束他们自己不去重新谈判时,他们宁愿选择不完全合约,以利用可能出现在复杂的签约环境中的赢利机会;特许人或受许人的知识资产即特许系统或经销店专用的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默示性和不可编码性,使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难以进行正式的沟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宁愿选择不完全但可重新谈判的合约,而不是完全但不能重新谈判的合约。 某些变量是事前难以在合约中界定的,却是事后可以在合约中界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特许人和受许人宁愿以合约的不完全为代价而保持重新谈判的机会。重要的是,合约的不完全性意味着特许人和受许人的无形资产都有一部分价值被置于巴泽尔意义的公共领域,激励他们采取搭便车策略,以攫取由对方的专用性资产所产生的准租金。结果,无论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其专用性投资都不足。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另外特许经营业是不跟传销挂钩的。 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活动 【案例简介】 2010年,犯罪嫌疑人段某及其同伙在某市秘密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一名叫魏金生的青年经段某的同伙介绍前来找工作。发现段某是做非法传销,魏某当即表示不干。段某脸色一沉,不客气地要求魏某把手机、身份证和身上所有值钱的都掏出来,还要求其交2800元加盟费。魏某拒绝,起身要走,早候在外面的七八个人围住他一阵拳打脚踢,致其两根肋骨折断。魏某寡不敌众只得求饶就范,把手机和身上的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交给他们。 接下来的日子魏金生被严密监视、屈辱难耐,于是借机冒险报警。涧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封锁现场,对该传销窝点进行全面清剿,并在受害人的指认下抓获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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