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须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材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须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材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