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盖章):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2021年 11 月 12 日
敬告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当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申请人应该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该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说明
00001. 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00002.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号、房间号,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
0000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00004.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5.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以及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明,或者本市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提交油水分离器检验合格报告或者属于行业协会公示目录产品的相关证明,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提交运输配送车辆情况、检验设施、检验人员的相关材料,加工即食食品的中央厨房还应提交食品安全标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交生产能力验证材料;各类饭店、饮品店(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其他资料。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注:
1、特大型饭店、大型饭店、中型饭店、小型饭店、饮品店可以同时申请甜品站、现制现售项目;
2、特大型饭店、大型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可以同时申请团体膳食外卖项目;
3、大型超市、标准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食品店、中型食品店以及综合商场可以申请销售业态中现场制售项目;
4、各类经营项目后不填写具体品种的,允许经营该项目下所有食品;经营项目后有具体品种的,**经营相关品种食品;
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申请制作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含冷加工或者仅冷加工操作糕点类食品;
6、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7、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制作食品制售及散装熟食销售项目;
8、中央厨房申请配送的即食食品品种应当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