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制现售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现制现售,真空包装,不标注食品相关信息,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前有武汉180斤手工香肠,后有重庆150碗扣肉,诸如此类的现制现售食品屡次成为一些“买家”寻求高额赔偿的目标。在法律上,现制现售食品监管过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今天,对此进行梳理,便于规范经营,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一、现制现售食品释义
我国现行的法规对现制现售食品没有明确的定义,现梳理列举一些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释供参考。
上海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DB 31/2027-2014)规定,现制现售适用于在同一地点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但不提供消费场所和设施的加工经营方式。包括专门从事食品现制现售的店铺;超市、商店和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内专用于食品现制现售的区域。
重庆市丰都县食药监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食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制现售食品是指经营者采取“前店后厂”、“制售分离”等形式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的一种加工经营方式,有固定场所加工且销售糕点、面包、炒货和卤制品等,其食品**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食药监食餐〔2013〕4号)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食品现场制售,指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方式。本办法规定的食品现场制售,不包括以下情形:(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在其生产场所销售食品的;(二)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市监规〔2019〕1号)附件8用语解释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市监发〔2020〕401号)附件10用语解释明确,现制现售是指在同一地点从事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但不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加工经营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现制现售许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4〕818号)【2017-12-28失效】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食品现制现售,是指在不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固定经营场所内从事即食食品的现场制作、现场销售,且不属于单纯加热、分装、分切、食品现调机等食品简单制作的加工经营方式。
《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制现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指明,本规范中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指在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非独立法人单位。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2〕11号) 规定,现场制售食品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具备基本的制售条件,不提供堂食,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食品经营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5〕36号)、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辽食药监餐发〔2016〕44号)这些规定中对于“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定义基本上都是:指食品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的乳饮品。
从上述列举的各地对“现制现售食品”相关概念共性的定义中可以发现,现制现售食品是即食食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即时加工制作、现场销售、固定经营场所,食品销售者利用设备、设施单纯加热、分装、分切、冲泡等简单处理,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的,不属于食品制售类经营项目。
二、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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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特大型饭店、大型饭店、中型饭店、小型饭店、饮品店可以同时申请甜品站、现制现售项目;
2、特大型饭店、大型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可以同时申请团体膳食外卖项目;
3、大型超市、标准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食品店、中型食品店以及综合商场可以申请销售业态中现场制售项目;
4、各类经营项目后不填写具体品种的,允许经营该项目下所有食品;经营项目后有具体品种的,**经营相关品种食品;
5、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申请制作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含冷加工或者仅冷加工操作糕点类食品;
6、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7、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制作食品制售及散装熟食销售项目;
8、中央厨房申请配送的即食食品品种应当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