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吊销公司“强制死亡”≠“自然消亡”》
——一份写给老板、股东、高管的紧急说明书
一、先回答最关心的两句话
被吊销的公司必须注销,否则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锁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年内不能坐飞机、高铁、贷款、再当老板。
吊销只是工商局给公司的“死刑判决”,注销才是把户口销掉,让法律意义上的真正消失。
二、为什么“死而不葬”会更惨?
| 个人信用 | 法人+股东列入黑名单,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受限 | 吊销期满3年 |
| 财产风险 | 税务局追缴历史欠税+滞纳金+罚款,可无限期追征 | 随时 |
| 再创业 | 新公司注册被系统自动拦截,需先处理旧公司遗留问题 | 即时 |
| 司法风险 | 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清算,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债权人主张时 |
三、一段写给未来的话
公司可以倒闭,责任不会倒闭。
早一天注销,早一天把“旧包袱”烧成灰,才能把时间和精力留给下一个风口。
——上海秦苍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