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其中几个公共场所国发办发布了相关条例,免除办理相应卫生许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因此对于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主来说,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再办理卫生许可证。
目前大多数私营企业涉及到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大多数为:美容服务、理发、宾馆等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所有房间必须满足通风需求,不得是密闭不透气的房间。通风包含:管道通风以及窗户通风。
消毒间内不得放置冰箱、微波炉等储藏加工食物的设备。美容服务间层高要求2.6m(一般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美容房间内摆放床位密度不得超过5m2/张。
美容行业涉及到的设备或者器械:消毒设备、美容器械、毛巾衣物、床位、洗手池等。
消毒设备应包含紫外线消毒设备和红外线消毒设备,毛巾衣物如果是自清洁需要配备洗衣机,如果是外协需要相应的合同,并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红外线消毒,床位应配备一次性床单,洗手池部位应满足瓷砖硬化。
办理流程
由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项目,因此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再去申请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