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税务进入非正常影响注销怎么办?
近有很多顾客会打电话来向我们咨询公司进入非正常了该怎么办,如果公司非正常那就只能解异常了,解了非正常之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流程。上次碰到一个客户的企业,先是把非正常解除之后,公司又进入了发票风险纳税人。这下更麻烦了。所以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公司经营或者不经营都要认真对待,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及时处理方是上策。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简易注销,仅仅只是针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3)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