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些行业需要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网文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给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
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
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
01、直播类:
直播必备,具有文化内容的传播属性,涉及到唱歌、跳舞、聊天等直播内容。
02、音乐娱乐类:
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
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等行为。
03、美术品艺术品类:
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
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等行为。
04、演出剧节目表演类:
通俗讲就是视频直播,做视频网址和直播类的用户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
05、动漫漫画产品类:
涉及动画、漫画作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FLASH动画、网络表情
、手机动漫等。
06、展览比赛活动类。
二、申请条件:
0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0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0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0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0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0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
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
文化单位;
0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0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0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0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0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
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0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06、业务发展报告;
0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0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
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0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
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
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另外,全国各地因区域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也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
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四、申请流程:
01、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
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
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2)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3)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守法经营承诺书。
02、申请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公
安机关申请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并提交以下材
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
件;
(2)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
(3)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
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5)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6)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
法律文书;
(7)网络拓扑结构图;
(8)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
人员职责;
(9)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
03、申请人在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
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终审核,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
证书》的复印件;
(2)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3)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定的提供接入服务合同的复印件;
(4)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立体面及消防审核、验收
法律文书;
(5)网络拓扑结构图;
(6)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上网用户登记制度、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技术
人员职责;
(7)已采用经营管理监控系统等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
04、申请人在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应向县(市、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天内,必须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分别报受理申请的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各地办理该证需要的时间可能有差异,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一般要花20-3
0个工作日的时间;如果资料或流程准备不足,那么办理的时间就会延长,具体以实际情况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