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医用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与材料
如果您想从事医用配方食品的经营,在上海地区需要事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下面是办理医用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材料和办理要求。
办理条件
1.经营场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防火、防盗、防爆、排水、通风等基本设施;
2.配备有符合国家、行业要求的检测设备或委托检测机构完成检测;
3.有专业人员从事医用配方食品生产销售相关工作;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医用配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 |
4 | 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5 | 生产销售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房屋证明等) |
6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7 |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
8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用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9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需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检查;
3.若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现场检查合格,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2个月内发放医用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
4.持证经营期限为5年,到期前需重新办理。
以上是关于上海医用配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要求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