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流程及费用
上海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合法主体资格,且具有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资金;
2、具有符合所经营酒类商品的特性,且能确保酒类商品的质量与安全的经营场所,且具有与所经营酒类商品相匹配的仓储场所;
3、具有符合所经营酒类商品的特性,且能确保酒类商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
4、具有熟悉酒类商品业务知识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登记表(登记表由酒类专卖机关印发);
4、新办企业(公司)核名通知书;
5、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dan保;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租赁期一年以上);
8、从业人员名单;
9、无主管部门的企业还提交企业章程;
10、消防意见书;
11、卫生许可证;
12、颁发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备注:从事进口酒零售的企业须提交进货渠道证明、供货方<有进口酒批发权>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散装酒的企业必须提交供货方的酒证复印件、购销协议、质检证明等相关资料。)
上海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下载《企业申请酒类许可证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请您持办zheng所需材料向市场流通管理科提出办zheng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办zheng材料,现场审查;
3、报领导审批。对是否颁证予以答复;对不予颁证的说明理由;经批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办理;
4、请您接领证通知后到市场流通管理科领证。
备注说明:
1、酒类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人民zheng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级人民zheng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2、酒类生产者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市、州人民zheng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州人民zheng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省人民zheng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