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注销条件
1、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
2、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5天公示期无任何异议
不予注销情况
1、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2、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3、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流程:
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将办理注销手续。
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回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并交回《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以下是在沪企业经营异常不注销的可能后果
1. 受到行政处罚
企业经营异常会引起税务、工商等机构的注意,会被视为不合规行为。这可能会引起行政部门的关注,最终导致行政处罚。
2. 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在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采集会形成信用档案,如果企业经营异常直至注销的过程中这些信息都会被保存下来,不良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对企业的合作和融资造成影响。
3. 企业退出市场的机会
在经济发展的今天,市场机会来之不易。企业如果持续经营异常会受到惩罚,导致企业的业务无法正常进行,甚至最终退出市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