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前置要求、所需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出版物经营者合法经营出版物的重要依据。在上海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前置要求:
前置要求 | 说明 |
企业注册 | 出版物经营者需要在上海完成企业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 |
场所准备 | 出版物经营者需要拥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按要求设置经营设施和装备。 |
资金证明 | 出版物经营者需要提供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有足够的经营资金。 |
在符合上述前置要求条件后,出版物经营者可以准备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要提供以下完整的资料:
申请材料 | 说明 |
申请表 | 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填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营业执照 | 出版物经营者的有效营业执照。 |
场所租赁合同 | 出版物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需为合法合规的。 |
场所证明 | 出版物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需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
资金证明 | 出版物经营者的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有足够的经营资金。 |
经营计划 | 出版物经营者的经营计划,包括经营项目、范围、时间、数量、规格、质量、价格、市场营销等。 |
在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出版物经营者可以向上海市出版广电局(以下简称“出版局”)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此证书的有效期为3至5年。
准备完备的申请材料,并满足前置条件,是获得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关键所在。出版物经营者在办理许可证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办证申请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