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行社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条件
1、国内旅行社设立条件:
(1)有实际的经营地址
(2)注册资本30万以上
(3)至少3名导游人员
(4)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2、国际/出境旅行社设立条件:
(1)有实际的经营地址
(2)注册资本150万以上
(3)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4)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注:
(1)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2)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1.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申请书
2. 旅行社企业章程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 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6.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7. 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履历表
8. 至少3名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导游证及旅行社近一个月为导游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工作人员20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处(室)经办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进行现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许可建议提交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审核。
4.决定。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申请人携带决定至市文旅局行政受理窗口验证后领取许可证。
四、旅行社的权利
(一)旅行社有进行旅游广吿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旅行社可根据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旅游广吿宣传和开展促销活动,组织招徕和接待旅游者,但所有这些旅游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做虚假旅游广告,不能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旅游者。
(二)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应本看公平、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共同协商并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旅行社要按照双方签订旅游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旅行社有权向被提供服务的旅游者收取合理的服务费。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综合配套的各项服务 ,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
(四)旅行社有权按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路线及游览方式等。
(五)旅行社有权向因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游活动的旅游者收取违约金,有权向因旅游者自身行为造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提出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