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委托代办多少钱
一、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应依法注册并取得 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证照;
2.申请单位的实际控制人需为具有 正当职业、身份和无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申请单位应当具有 审核节目内容的能力,负责节目播出的管理和责任;
4.申请单位应自建或合法租用 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消防要求。
二、申请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税务证照复印件;
3.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该场所的消防审核、环保审核证明文件;
5.节目制作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如职业技能证书、学位证书等;
6.其他证明文件,如资金担保证明、简介介绍等,视情况而定。
三、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广电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广电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实施场所进行现场审核;
3.审核合格后,广电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内容进行评审;
4.评审合格后,广电部门进行*终审批,决定是否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2.固定经营场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要求,确保安全、合法;
3.申请过程中如发现不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