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具体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6-30 09:37 编号:11817297 发布IP:140.206.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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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具体办事指南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想通过网络销售产品,其中,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重要的一环。

一、核发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二、有效期限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被收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三、受理条件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四、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或备案表;

2、网站域名注册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

4、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6、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组织提交的机构证明材料;

7、其它要求的所需的材料。

 

五、申请步骤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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