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活动的法定证件。如果您想在上海从事该行业的相关业务,就需要先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表(可在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网站上下载)。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近半年打印的上海市文化和市容城管综合执法局提供的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5. 要求办理的业务说明书、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
办理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合法经营,在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好的信誉和声誉。
2. 配合并通过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的现场检查。
3. 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资料。
办理流程:
1. 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窗口领取申请表或者在网上进行下载并填写。
2. 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窗口提交申请。
3.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收到申请审核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4. 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拟出具许可证并交由领导审核签字。
5. 领导签字后,将许可证原件交由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窗口发放。
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左右。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不复杂,只需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和资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便可获得许可证,从而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