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方法
首先,准备所需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将公司的信息填上,为了避免填错可以到工商局办理点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注意所有的信息必须真实。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文本
可以到复印店购买,或者是指定的文具店。如果店内没有悬挂安全制度管理文本条款,一定要购买悬挂,否则工商局实地检验可能无法通过。
(四)公司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
1.受理之后,在二十日之内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审批决定,
2.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3.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管局会告知所缺材料,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即可再次申请。
第三步,资料、现场审核和审批
1.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市场监管局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第四步,领证
1.市场监管局审批通过之后,会在十日之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单位在查询审批通过之后,或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之后,即可到发证窗口领证。
3.对于通知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可以在内部整改之后,重新再次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当地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