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注册的,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由自愿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它群体依法设立并经上海市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的非企业单位。
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条件及费用也逐渐透明化,并且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一、变更条件
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条件,主要体现在组织结构和名称方面的变化。
1、组织结构的变更
如要变更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主管人员、基层组织或其它主要组成部分等组织结构,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民间非企业单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应当符合上海市民政部门的审批要求。
2、名称的变更
如果更改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新名称不应含有下列情况:
(1)违背宪法、法律、法规规定,有悖公序良俗;
(2)使用国家名、地名、人名、外国名、汉字、拼音等等,误导公众;
(3)抢注他人的名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权益。
二、变更事项及办理流程
如需变更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名称等,需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1、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
首先,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上海市民政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资料包括:
(1)《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申请表》;
(2)依法变更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主要组成部分的任命或出任通知;
(3)上海市民政部门发给原登记证书的证明文件;
(4)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2、注册管理机关复核
上海市民政部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对其提出的变更事项进行复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并且履行了变更前的工作和义务。
3、发放新登记证书
经过上述审核,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申请符合条件,上海民政部门将会受理其申报,并发放新的登记证书。
三、费用说明
上海市民政部门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和费用标准,将根据不同处理程序收取相应标准的费用。
具体来讲,在处理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申请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个方面:
# 收取注册资本的变更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设注册资本);
# 收取变更登记费用
,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程序及费用是逐渐透明化的,只要满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和申请单据,就可以顺利进行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注意申请及时,正常变更,从而更好地履行其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公益任务,为上海市民的福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