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百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问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经营答形回式,分为批 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适用的业务内容可分为批发和零售,办理对象是出版物零售、租赁企业或其他机关和个人申请出版物零售、租赁业务。
零售许可证可以是办理,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户。经营范围有出版物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就要变更经营范围,增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字);
4、中级发行员证的相关职业资格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身份证(法人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6、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7、其他申请材料。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额外需要提供;
1、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2、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3、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额外需要提供;
1、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2、进行网络销售的要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