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回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批准颁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的劳动者有权利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等薪酬。用人单位不设同一职务的劳动者,参照用人单位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的职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由于派遣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普通劳动者具有临时性质,因此用人单位通常按低于用人单位普通劳动者的标准向派遣劳动者支付有偿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和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保证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
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劳动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有权参加或组织工会。
所以如果在派遣时违反了劳动者的权益,就可能被举报,以及被告的情况发生。在有劳务派遣类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还应申请相关审批,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相应机关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以及国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条件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