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帮办咨询)
上海旅行社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具体面积无要求);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若欲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0万);
4、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
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上海办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资料: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