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设立旅行社公司的办理条件有什么
凡是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性文件。接下来就详细介绍下开办旅游公司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营场所的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