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程序、必备材料.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我们都知道公共场所是人群集聚的地方,所以卫生安全是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上海作为中国发达的区域城市之一,各项法制建设更加健全。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这里所说的美容是指生活性美容,如果是医疗性美容,如:割双眼皮、隆鼻等,那是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受理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
2、登记: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
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
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6、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合格;
7、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