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续期申请办理要递交哪些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续签原材料
1、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或是营业执照规章;
3、自有资金、金额以及个人信用证明材料;
4、企业概况:法定代表人者负责人及主要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材料;
5、办公场所所有权证明材料;
6、业务流程行业分析报告;
7、企业章程,公司组织结构及股东相关情况;
8、从业新闻报道,出版发行,文化教育,医疗健康,药品医疗机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后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档;
9、从业运营ICP业务可行性方案和技术规范;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以及保障体系,包含后面资金保障,技术水平确保,商业经营确保,内嵌管理机制;
10、信息安全保护对策:包含网址安全管理措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客户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1、证实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
12、企业对依规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时间和审批的操作流程
对申请开设营业性网络文化部门的,省、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艺术行政机关应当在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日内明确提出审核意见汇报国家文化部,国家文化部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日内作出准许或是不批准的决策,核准的,发送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理应说明原因。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使用年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换句话说是有有效期,它期限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进一步运营的,在许可证书到期第四个月内申办续签办理手续。贷款逾期不予受理的,示自动放弃,原证将不会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