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哪些步骤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标准和步骤各自以下:
申请资格:
由文化行政部门销售市场处核查项目立项,核查根据交由文化行政部门上级领导审批,未根据则打到并表明原因;
文化行政部门上级领导审核通过,交由主抓局长核准;
主抓局长核准后汇报文化部开展审核;
文化部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得出审核結果,准许则派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上发布审核結果,不准许应向申请人表明原因。
必须提前准备的申报材料及申请办理期限以下:
申报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开设互联网文化企业申请表格;
企业名字事先审批通知单或是企业营业执照和规章;
自有资金、金额以及个人信用证明材料(如汇算清缴报告、验资报告组织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等);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材料;
关键运营管理者、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实和身份证件文档;
工作场所所有权证明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市场拓展汇报。有申请办理企业的名字、居所、组织架构和规章;
有明确的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范畴;
有融入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必须并获得相对从业资格证的8名之上业务流程管理工作人员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
有一百万元之上的注册资本;尤其表明申请办理网游网上经营、网游数字货币发售和网游数字货币买卖服务项目等网游生产经营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规定1000万注册资本;
有融入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必须的机器设备、工作场所及其相对的运营管理技术措施。
申请办理步骤:
申报人提交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
原材料合乎项目立项规定则可项目立项,不符项目立项规定则打到原材料并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