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 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定义: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哪些企业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表;
主要人员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者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