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详细材料
通俗的讲,劳务派遣就是指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之间的三方协议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以及派遣比例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二、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许可证
Part 1
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 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art 2
准备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报告,应当包括必要性、可行性、人员配备、服务计划等内容
3、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年度审计报告中实收资本未达 200万,当年增资的公司,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两个月内出具的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两个月内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公司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住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印花税证明、住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无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无偿使用证明、住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住建部门核发的房产证明原件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房产证完整复印件加盖产权方公章(盖章原件两份),产权方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在复印件每页上签字(签字原件两份);
(5)无房产证的,应当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完整菱形查询章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盖章原件两份)。
8、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用途等内容(原件两份)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以上申请材料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出示原件并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