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注意事项: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中,有几条需要特别注意的:
1、红本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国土局打印房产证明(效用和房产证原件一样),如房产证抵押请一并打印抵押证明。房产证地址需具体到房号,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房产证是整栋楼整层的不予受理。用途是:商业、金融业、办公。用途是厂房宿舍楼住宅(包含商务公寓、私宅、商住两用)性质的不予受理。套内面积不得在50平方米以下。
2、租赁凭证和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承租方需以公司名义承租)。
3、单间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收原件,消防证明上的公司名称和地址需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和住所一致。
劳务派遣单位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注销后,想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应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许可,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B);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9、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10、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1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12、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