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关于办理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①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③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④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中科院中科检测可以做;
⑤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卫生许可证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1、住宿场所:
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包括宾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度假村、旅馆以及按旅店形式装修、布局,为客人提供公共卫生用品用具且以集团形式酒店管理模式的公寓场所。
二、沐浴场所:
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浴室。包括浴场、浴室、温泉浴、足浴。不包括汗蒸场所。
三、美容美发场所:
(一)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的场所。包括美容店、美容中心、美容院、美容会所、护容馆、美容SPA馆。不包括美甲店、医疗美容、按摩减肥、保健按摩场所。
(二)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的场所。包括理发店、美发店、秀发店、剪发店、烫发店、美发厅、美发沙龙、发型设计中心。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