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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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08:38
编号
11483547
发布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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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上海工商代办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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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材料、条件、流程

办理时限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5日内书面通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和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审查。

申请材料和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审查完成后3日内通知申请人提交经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对告知承诺书进行审核。告知承诺书符合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当场作出和送达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在7日内制作和送达《卫生许可证》。


办事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卫生部令第80号);

3、《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沪卫监督[2012]43号);

4、《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沪卫法(2004)7号 );

5、《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号)。


问:哪些场所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答: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公共场所需要办理:

(一)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

(二)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洗浴中心、温泉、足浴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美容店(生活美容)、美发理发店等;

(四)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舞厅、音乐厅、KTV、游艺厅(室)等;

(五)健身场所:游泳场(馆)等;

(六)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七)购物场所:商场、超市(300平米以上)等;

公共场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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