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申请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受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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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5 09:24
编号
11482818
发布IP
210.22.98.22
区域
上海代办审批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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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上海地区申请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受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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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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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怎么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不用实缴);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栏目、综艺节目、动漫、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节目版权交易、交易代理等活动,都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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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文旅局进行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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