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办法和步骤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
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以及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发布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说明;
(5)需要监管部门浏览网站所有栏目、内容的操作文档;
(6)药品及医疗器械专 业人员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全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8)药品信息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情况说明和证明。
注意:申请过程中请按要求一条条对照,如哪条不符合请符合后再申请。
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需要提供2名医药相关专 业的人员证书和一名本科计算机专 业人员证书;
3、需要有被备案过的域名。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 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