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新办广播影视许可证条件

供货厂家
上海道与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第3年] 级别:4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王斐斐(先生)
电话
13262751513
手机
13262901380
询价邮件
635430000@qq.com
发布日期
2025-02-03 09:02
编号
11471636
发布IP
210.22.98.20
区域
上海代办审批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1806室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上海地区新办广播影视许可证条件
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
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颁发的许可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组织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活动的,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许可证。那么,我们如何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机构: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组织协会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人员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重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简历,表演或有关专业培训证书(不少于三份)。
  5、注册资本或验资证明。
  6、办公空间证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执照或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认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
  (1)接受: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该目录应完整且符合法律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合法行政许可的要求。
  (3)决定:该标准与审查标准相同。
  (4)系统,发行,检查和通知服务:
  1.申请文件及其附件完整,规范,有效。法律文件应完整,正确和有效。 服务文件和备案应及时,准确和完整。
  2.通知应及时,准确,,并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名称,组织名称和章程;
  2、有符合经营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有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万元;
  3、没有任何记录表明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已被撤销“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采写、拍摄、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技巧训练,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能,具备广播和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管理能力,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与表达能力,同时掌握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
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
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广播影视许可证
以上就是上海道与商为您简述上海地区新办广播影视许可证条件,为您省时、省力!一站式服务,快捷。
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广播影视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文旅局进行申请办理广播影视许可证。
【服务内容】各类专项许可证照办理:ICP、文网文、进出口权海关备案、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二类器械备案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场所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烟草许可证、建筑工程资质、办学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器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相关上海地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