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新办指南-材料-要求
上海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3、申请报告;
4、机构章程及内部有关规章、制度;
5、5名人员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与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的意向书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6、新设立的机构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或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8、应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明(不得为私人住宅),如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房东所有权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或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
3、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账;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4、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4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发放《许可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