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注册劳务派遣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劳务派遣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上海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