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在登记前(前置审批)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